2025年2月10日。生態環境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公示了2025年2月7日受理的1個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情況。該項目為臺山核電廠1、2號機組乏燃料干法貯存改造項目,公示期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1日,共計10個工作日。
臺山核電廠乏燃料干法貯存項目位于臺山核電廠內,項目建設符合江門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要求,未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基本農田,同時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法規政策要求。
據評估,該項目氣液態流出物排放量遠低于臺山核電1、2號機組的設計排放量、預期排放量以及環審[2018]4號批復限值,對臺山核電1、2號機組的排放量影響微乎其微,排放量限值仍執行環審[2018]4號的批復要求。公眾劑量影響結果也未改變臺山核電1、2號機組運行階段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評價結果,一般公眾的最大個人劑量滿足不超過0.12mSv/a的劑量管理目標值要求。
此外,項目倒運設施內乏燃料轉運容器跌落事故對非居住區和規劃限制區各項劑量后果均遠低于GB6249-2011標準限值要求。貯存模塊中的乏燃料組件衰變熱有限,散發的熱量能快速有效消散,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造成影響。
項目定員少,產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均有限,生活污水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有限。同時,項目對廠界和曹峰山自然保護區的聲環境影響也有限,運行期間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限值要求,曹峰山自然保護區滿足1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綜上所述,在嚴格落實環評報告中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從環保角度看,臺山核電廠1、2號機組乏燃料干法貯存改造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公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