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原子能事業發展和核領域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核工業是高科技戰略產業,是國家安全重要基石”,強調“完善核領域法規體系十分重要,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頂層設計”。頒布出臺原子能法,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成果,為規范和促進我國原子能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國家原子能機構作為國務院核工業主管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高站位、高起點、高標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定不移抓好原子能法貫徹落實,切實把法治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充分認識頒布出臺原子能法的重要意義
原子能法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頒布出臺原子能法,從國家法律層面明確我國發展原子能事業的大政方針、發展政策和管理制度,明確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權利、責任、義務,有助于進一步規范和推進我國原子能研究、開發和利用活動,有助于進一步提升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有助于更好地推動我國原子能事業高質量發展。
原子能法深入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習近平總書記創造性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將核安全納入國家總體安全體系。原子能法將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寫入法律條文,規定從事原子能研究、開發和利用活動,要堅持理性、協調、并進的核安全觀,堅持底線思維和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從國家法律層面進一步確定了我國原子能事業發展的根本原則。
原子能法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不斷邁進。原子能法單獨設置核技術應用專節,鼓勵核技術在工業、農業、生物、醫療衛生、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的應用,讓更多原子能發展成果惠及廣大人民群眾。與此同時,原子能法更加注重強調人民對發展原子能事業的知情權,要求對原子能研究、開發和利用活動中影響公眾利益的重大事項,有關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應加強公眾溝通,征求利益相關方的意見。
原子能法深入貫徹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國人民同心協力,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原子能法積極踐行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支持和平利用原子能,鼓勵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國際交流合作,促進共享和平利用原子能事業成果。同時,加強進出口管理,履行進出口國際義務和承諾,嚴格限制核擴散敏感物項,以及可以用于核爆炸裝置的材料的出口,為原子能領域貫徹落實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全球治理倡議提供了法律保障。
準確把握原子能法的深刻內涵和豐富外延
原子能法是我國原子能事業發展經驗的凝練總結。在黨中央的親切關懷和堅強領導下,我國原子能事業實現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快速發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下,我國在核科技研發、核能和平利用、核技術應用、安全保障,以及國際合作交流、核履約、核事務治理等方面,開展了大量良好實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經驗。原子能法將其上升為國家法律,充分彰顯了我發展原子能事業,推動原子能和平利用的堅定意志。
原子能法明確了我國發展原子能事業的管理制度。我國原子能事業的研究、開發和利用活動,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國務院核工業主管部門、能源主管部門、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管理和監督。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原子能研究、開發和利用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原子能研究、開發和利用活動予以支持,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的管理和監督職責。
原子能法對我國發展原子能事業作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針對我國原子能事業發展的關鍵環節,明確從國家法律層面建立健全乏燃料貯存、運輸和后處理等管理制度,核技術應用廢舊放射源回收制度,符合受控熱核聚變特點、促進核聚變應用的監督管理制度,核安保制度,核事故應急準備金制度,核以及核兩用物項出口許可制度,核損害賠償責任制度等。同時,原子能法在乏燃料處理處置基金、核設施退役治理經費、核事故應急準備金等方面作出了財務安排。
原子能法明確了有關政府、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在科學技術獎勵、產業發展、財政、稅費等方面,按照國家規定給予政策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核設施營運單位以及其他有關單位建設和利用科普場館、設施,開展原子能科學知識普及活動。對在原子能研究、開發和利用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同時,對違反本法規定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深入貫徹實施原子能法,全力推進核工業高質量發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國核工業戰線將認真做好原子能法貫徹實施,始終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奮力譜寫原子能和平利用和核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新篇章。
在實現高水平核科技自立自強上再發力。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加強原子能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強化基礎研究,突出原始創新;優化資源配置,積極探索前沿技術,推進學科交叉融合,加大原子能領域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力度,加快打造核領域新質生產力。
在建強核工業產業體系上再聚力。堅定不移推動“熱堆—快堆—聚變堆”核能三步走發展戰略;堅持核燃料閉式循環發展路線,完善天然鈾保障體系,持續提升核燃料循環各環節的能力水平,提升整體質量和效益,積極構建完整、先進、自主、可靠的核燃料循環體系。
在服務國民經濟發展上再用力。堅持“四個面向”的戰略導向,推動核技術在工業、農業、生物、醫療衛生、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廣泛應用。充分發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作用,加強頂層設計和路徑規劃,鼓勵涉核央企、社會資本等參與核技術應用產業發展,促進融通發展,不斷壯大產業規模,為服務國計民生、增進人民福祉提供有力支撐。
在推動核工業“走出去”上再加力。充分發揮我國核工業技術優勢和完整產業優勢,面向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全球南方國家,實行“一國一策”政策,推動發展成果共享,讓更多“小而美”“惠民生”的核技術更好造福人類。深度參與全球核治理體系建設,為積極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