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組織召開座談會,圍繞《放射性藥品管理條例》修訂中涉及輻射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司展開深入交流,積極助力推動我國放射性藥品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放射性藥品具備疾病診斷早、副作用小、治療效果顯著等突出優勢,是其他醫療診斷和治療手段不可替代的關鍵技術。《放射性藥品管理條例》需兼顧藥品管理的科學性與放射性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司就放射性藥品應用各環節中涉及輻射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與輻射源安全監管司開展深入討論。輻射源安全監管司針對適用放射性藥品的輻射安全許可證申領、放射性同位素進出口、放射性藥品運輸等方面的輻射安全要求給予了專業、明確的答復。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司明確表示,本次座談會有效解答了其在放射性藥品輻射安全管理方面的疑惑,助力《放射性藥品管理條例》后續修訂工作既能契合藥品管理要求,又符合輻射安全管理要求,為我國放射性藥品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支撐,切實服務于民生健康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