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我們愿不愿意,輻照食品已向我們走來,從它出生開始,就飽受爭議,所以它一直走得羞羞答答,又半遮半掩,如同少女。至今有些企業仍不愿正面承認他們的產品就是輻照食品,盡管強制性國家標準中明確要求,經電離輻射線或電離能量處理過的食品,應在食品名稱附近標明“輻照食品”。生產輻照食品的企業卻仍是諱莫如深,害怕其產品的銷售會因此而受到影響,并有意含糊其辭。
食品輻照技術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食品輻照技術是1905年申請的專利,并于20世紀發展起來的一種食品滅菌保鮮技術,以輻射加工技術為基礎,運用x射線、γ射線或高速電子束等電離輻射產生的高能射線對食品進行加工處理,達到殺蟲、殺菌、提高食品衛生質量、保持營養品質及風味、延長貨架期的目的。就如烹飪、罐裝、冷凍一樣,是一種“處理技術”,輻照能殺死食品中的昆蟲以及它們的卵及幼蟲,消除危害人類健康的食源性疾病;能殺死細菌、酵菌、酵母菌,防止這些微生物所導致類似水果和蔬菜等的腐爛變質。世界衛生組織曾作出結論:輻照食品就象用巴斯德殺菌法消毒的食物一樣安全,而且有益健康。
但,“輻照食品”為什么步履蹣跚呢?
科學技術是一把“雙刃劍”,這話可不是我杜撰的,是歷史這樣告訴我們的,發展總是前進性與曲折性的統一。看看近幾年來對“轉基因食品”的爭論吧,我們也得讓“輻照食品”慢慢地走向我們的餐桌,慢慢地讓大眾在充分理解的情況下接受,它畢竟是要進入我們體內的食物!“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呀。
輻照技術做為一種食品的滅菌保鮮技術,經歷了四個階段的發展。
在第一階段把輻射當做一種新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早在20年代X-射線發現后已有了在食品方面的研究,美國于40年代便開始了應用;1958年,美國國會從法律上確定了用于食品的電離輻射是一種新的食品添加劑。但現在來看,這顯然是不正確的,食品輻照過程中并沒在食品中加入任何物質,只是引起食品發生某種化學變化,如冷凍、干燥、烘烤、油炸過程一樣,也只是一個加工過程。隨后各國投入了大量的資金與人力對輻照食品的衛生安全性進行研究。
第二階段開始了商業食品的應用。1976年,在“國際輻照食品聯合專家委員會”上批準了食品輻照技術可使用于雞肉、番木瓜、馬鈴薯、草莓和小麥等5種食品;同時還暫定批準了輻照稻米、魚和洋蔥可供人食用。接著又批準了香料、酶制劑和鮮豬肉3種輻照食品。
第三階段是輻照食品安全性得到認可。1980年,“輻照食品聯合專家委員會”確認:以貯存為目的,任何食物受到10kGy以下的輻照,不再需要進行毒物學方面的檢測。1983年,正式頒發了《輻照食品通用法規》,為各國輻照食品衛生法規的制訂提供了依據。
第四階段是商業食品輻照工廠的成立。1991年,第一個商業食品輻照工廠在美國佛羅里達州Tampa開業。此后世界上不斷有國家或地區批準輻照食品標準。
每一種被批準的食品都有其規定的輻照劑量標準,只要執行合理的劑量要求,輻照食品中的營養物質幾乎不會受到破壞。在蒸煮、煎炒等烹調過程中極易破壞失效的生育酚和硒,輻照處理后保留率可高達90%以上。國際上關于食品輻照安全性論證和試驗早在上世紀60年代就已開始,經過長期的動物試驗和人體試驗證明,在一定劑量照射下的農副產品及其加工品不產生放射性和有毒物質,對營養價值沒有影響。
但正因為輻照食品的特殊性,對輻照食品一直有嚴格的要求。世界上最早正式批準輻照食品供人食用的國家是前蘇聯(土豆抑制發芽,1958年3月),此后是加拿大、美國等。
輻照技術作為一種新的食品處理技術,各國對輻照食品的態度都是很謹慎的。日本作為世界上唯一的原子彈受害國,在有關射線在食品加工上的應用一直采取保守態度。到目前為止,日本只允許對馬鈴薯進行輻照處理。在進出口貿易方面,日本對食品輻照的監管力度也很大。根據日本《食品衛生法》的規定,輻照食品必須在外包裝上貼有相關標志,以便消費者區分。另外還必須加上輻照食品的處理劑量、處理時間、射線類型等情況,使消費者能夠更清楚的認識輻照食品。多數日本消費者認為輻照食品對人體存在危害,堅決反對采用輻照技術對食品進行消毒、殺蟲等處理。美國作為世界上最先使用輻照技術處理食品的國家之一,在采用輻照技術處理食品時,主要依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的一系列規定。為保證輻照食品的安全性及在國際進出口貿易中的有利地位,美國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以保證輻照食品的加工處理安全有序的進行。在具體執行方面,FDA 要求生產商在處理輻照食品時需要在商品外包裝上表面加貼“radura”標識和注明“經輻照處理”的字樣。這在保障消費者合法權利,消除公眾恐慌方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歐盟對輻照食品的的處理和監管都采取比較嚴格的態度,主要根據歐盟于2000 年9 月開始實施的兩部有關輻照的指令:“離子照射處理的食品”的框架指令和執行指令,這兩條指令規定了輻照食品生產、銷售、進口等多方面內容,從根本上解決了輻照食品生產中的問題,任何違反該指令的輻照食品都不允許在歐盟加工、處理和銷售。
我國有關輻照食品的研究始于上世紀五十年代,目前為止,我國輻照食品主要參照《輻照食品衛生管理辦法》( 1996 年4 月5日衛生部令第47 號) 的標準執行。該辦法規定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的
輻照加工必須按照規定的生產工藝進行,并按照輻照食品衛生標準實施檢驗,凡不符合衛生標準的輻照食品,不得出廠或者銷售。此后,國家又出臺了一系列標準用語規范輻照食品的類別以及具體的劑量要求。近幾十年,我國的輻照加工業迅猛發展,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正在運行和使用的各類γ輻照裝置約130 多座。2008年,我國輻照食品總量達到17 萬噸,占全世界輻照食品總量的三分之一,其中輻照香辛料、脫水蔬菜、大蒜及大蒜制品是主要產品。2010 年11 月,我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藥監許函[2010]457號指出,經電離輻射處理過的保健食品,應當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稱附近標注“輻照食品”或“本品經輻照”字樣。經電離輻射處理過的任何配料,應當在配料表中的該配料名稱后標明“經輻照”字樣。強制性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04)中也明確要求,經電離輻射線或電離能量處理過的食品,應在食品名稱附近標明“輻照食品”。《輻照香辛料類衛生標準》中也列明,輻照香辛料的包裝上應注明“輻照香辛料”字樣,最小包裝上要統一粘貼輻照食品標志,以確保公眾的知情權。
鑒于此,有關部門提醒廣大企業,一是認真研究輻照工藝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加強自我檢查;二是隨時關注相關風險預警,對允許輻照處理的食品要嚴格使用范圍和劑量,同時加強標識管理;三是加強對原料、輔料的管理,做好有效監控。
目前國內外對于輻照食品都是認可的,暫時也沒出現因食用輻照食品導致人體健康出問題的個案。但畢竟是使用了放射性物質作為食品的加工手段,一般消費者對此仍會心存疑慮也是可以理解的。全世界已有42個國家和地區批準輻照農產品和食品240多種,輻照食品種類也在逐年增加。截止到2005年,我國輻照食品種類已達七大類56個品種,主要有:①谷物、豆類及其制品輻照殺蟲;②干果、果脯類輻照殺蟲殺菌;③熟畜禽肉類食品輻照保鮮;④冷凍包裝畜禽肉類輻照保鮮;⑤脫水蔬菜、調味品、香辛料類和茶的輻照殺菌;⑥水果、蔬菜類輻照保鮮;⑦魚、貝類水產品類輻照殺菌等。對各類品種均規定了使用劑量。
經過近半個世紀的研究與實踐,食品輻照加工技術在解決食品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方面、減少能耗和化學處理所造成的食品殘留及環境污染方面,在提高食品衛生質量與延長貯存和供應方面,發揮了獨特的作用,已成為減少食源性疾病和解決
食品安全中有關問題的一種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