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來西亞的原子能許可委員會,日本的常駐維也納代表團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核安全和安保部之間的虛擬會議上,簽署了一項協議,在馬來西亞建立一套核安保設備,包括此處所示的物品。(照片:I。Pletukhina /國際原子能機構)
國際原子能機構和馬來西亞原子能許可委員會(AELB)建立了可用于貸款的輻射探測設備基金,并得到了日本的財政捐助支持,以支持亞洲及太平洋重大公共活動的核保安培訓和探測能力。這是原子能機構推動的第一個核安保設備儲存庫。
根據該協議的條款,原子能機構將在由阿拉伯原子能機構運營的馬來西亞核安全支持中心(NSSC)安裝個人輻射探測器(PRD),放射性核素識別裝置(RID)和背包輻射探測器(BRD)。該設備是日本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核安?;?rdquo;出資購買的,將支持該地區的核安保能力建設和探測能力。
馬來西亞國家安全與安全委員會和原子能機構將利用該設備對諸如海關和執法人員等一線官員進行輻射探測技術方面的培訓,以增強核安全輻射探測設備的校準和維護以及使用設備的專家的能力。支持重大公共事件的偵查功能,以防止使用放射性物質進行恐怖襲擊。
國際原子能機構核安保司司長拉賈·阿卜杜勒·阿齊茲·拉賈·阿德南說:“核材料或其他放射性物質的丟失或被盜可能意味著在國家設施或邊界的脆弱性,而這類設備是偵查此類物質的關鍵。” “這個輻射探測設備的借貸者庫是國際合作(在這種情況下是原子能機構,馬來西亞和日本之間的三邊合作)如何能夠加強核安全的一個例子。”
該協議由阿德南(Adnan)代表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和馬來西亞原子能許可局局長Mohd Pauzi Mohd Sobari在9月第64屆國際原子能機構大會閉幕式上的虛擬儀式上簽署。
“憑借這種增強的技術能力,我們期待著利用我們的國家能力和經驗教訓來加強該地區核安全的協調實施,” Mohd Sobari說。
將放射線檢測設備存放在靠近活動地點的位置
通常,此類設備的貸款需要耗時且昂貴的運輸安排。根據東道國的目的地和通關要求,各國可能需要長達數周或數月的時間來處理輻射探測設備,而前線官員則需要在野外部署該設備。將設備運回國際原子能機構設在維也納的總部進行維護和儲存,增加了成本和時間;并可能阻止快速重新部署到其他目的地。將設備固定并維護在離事件地點較近的位置可以加快部署過程,從而節省時間和資源。
日本常駐維也納國際組織代表團的Atsushi Kuwabara說:“我們希望這些設備將得到有效利用,以增強馬來西亞乃至整個地區的核安全。”
自2004年以來,原子能機構應要求提供了援助,以將核安保系統和措施納入近60項重大體育,政治和宗教活動的總體安保計劃中。其中,有10多個在亞太地區舉行,并且計劃在不久的將來舉辦更多活動,其中一些活動由于COVID-19而被推遲到2020年。除了協助各國建立必要的組織結構和協調機制外,國際原子能機構還借出了一些設備,以增強各國偵查可能出于惡意目的使用的不受監管的核武器或其他放射性物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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