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以下簡稱核三司)組織召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核技術利用》(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專題研討會。核三司相關負責同志出席會議,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以下簡稱核安全中心)相關人員參會。
會議聽取了核安全中心關于《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核技術利用》(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匯總及采納情況的匯報。該征求意見稿共收到33家單位反饋的138條意見建議。會議就意見建議采納情況作了說明,并重點圍繞核技術利用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建設性質的界定、醫用放射性同位素生產的定義,以及α核素的子體核素是否納入場所等級核算等關鍵問題開展深入研討。
會議強調,《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核技術利用》作為規范核技術利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重要標準,應充分考慮核技術利用項目特點,重點評價分析輻射環境影響;涉及非放射性環境影響的內容,可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具體確定評價范圍。
本次專題研討為進一步修訂完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核技術利用》標準明確了方向、厘清了思路,取得了預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