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司法部近日登記了俄羅斯聯邦監督管理機構于2025年1月30日發布的第31號命令,該命令批準了原子能使用領域的聯邦規范和規則“組織中放射性物質、某些核材料和放射性廢物的計量和控制規則”(NP - 067 - 24)。
此次發布的文件對國家放射性物質及放射性廢物核算與控制制度中,放射性物質、放射性廢物和核材料核算與控制的要求進行了更新與明確。
在具體內容方面,文件引入了創建放射性物質(RV)和放射性廢物(RW)核算和控制集中服務的條件,并清晰界定了其功能。同時,取消了機構五年內修訂法規、操作和技術文件的期限限制。直接禁止向未持有許可證(執照)的機構轉移放射性物質(RV)和放射性廢物(RW),即便用于工作也不行;在轉移4類和5類輻射危害等級的零輻射源(ZRI)時,若機構未列入僅包含此類零輻射源的機構登記冊,同樣禁止轉移。
文件還確定了機構間無實際轉移(如在重組期間)時,放射性物質(RV)和放射性廢物(RW)核算的特征;引入了“放射性物質(RV)和放射性廢物核算和控制異常跡象”的概念,并明確了發現異常跡象后開展調查的程序。此外,取消了對負責實施鈾濃縮和鈾資源計量和控制的官員和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培訓和測試的三年周期,同時引入了貧鈾產品日志強制性信息清單。
據悉,該命令將于2025年8月25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