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在京舉行的中國核能行業協會2025春季核能可持續發展國際論壇上,生態環境部副部長、國家核安全局局長董保同表示,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把核安全擺在最高優先級,實施更加獨立、專業、嚴慎、高效的核安全監管,持續提升核安全科技研發、試驗驗證、輻射監測、事故應急等能力,努力建設與核事業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化核安全監管體系,切實保障核電安全。
生態環境部提供的資料顯示,我國已建立最高最嚴的核安全法規標準。其中,以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為統領,7部行政法規、26項部門規章、108項安全導則和千余項技術標準共同組成的核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實現了核能開發利用全領域覆蓋,既符合國情,又對標國際最高要求和最佳實踐。
董保同說,近年來,我國核電已進入積極安全有序發展的快車道。58臺運行機組保持良好的安全穩定運行紀錄,連續3年每年核準10臺以上核電機組,核電產業快速發展、技術迭代升級、規模不斷擴大,部分領域實現從跟跑到并跑、領跑跨越。
為了保障核電安全有序發展,我國形成了較為成熟的核安全監管制度。生態環境部對鈾濃縮、核燃料、核設備、核電廠、乏燃料后處理等領域,核設施選址、建造、運行、退役等各階段,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及核設施操縱人員等各環節實施事前行政許可,嚴格技術審評,規范行政行為等;建立了重點核設施健康檔案、成立堆型專班等深化分級分類監管,對重點項目實施伴隨式審評和保障性監督,保障“華龍一號”、高溫氣冷堆等先進反應堆,率先在我國實現高標準建設和高水平運行,更好地統籌發展和安全;將核電廠核安全重要活動納入監管范圍,實施嚴格的全天候駐廠監督。
在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方面,國家原子能機構副主任劉敬說,“區域+集中”放射性廢物處置場格局已初步形成,大大緩解核電快速發展對廢物處置需求,基本實現中低放廢物產生與處理的動態平衡,保障核電廢物隨時產生隨時處理。同時,高水平放射性廢物“北山”地下實驗室建設正穩步推進,為高放廢物的最終處置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