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發展與利用規劃獲批。圖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副總理裴青山簽署了批準原子能發展與應用規劃(到2030年,遠期至2050年)的決定。
規劃的總體目標是,到2030年,有關原子能的法律和政策機制和國家管理機構系統得到完善,符合國際慣例。原子能領域研究、應用和培訓機構獲精簡規劃。技術基礎設施和人力資源的質量得到提升,確保高效運作。所批準的若干重點項目按計劃實施;一些優勢的科學、技術及原子能應用領域有望達到區域內的先進水平。
此外,盡快完善和發展國家核電基礎設施,服務寧順省核電項目實施工作并繼續研究、開展國家核電發展計劃;研究、制定推進勘探、開采、加工和使用放射性礦石,符合越南實際情況。
到2050年的目標是,輻射技術和放射性同位素應用和核電發展對經濟社會發展、核能安全、糧食安全、環保、可持續發展、核安全保障等做出重要和有效的貢獻。技術科技和多個原子能應用領域的水平相當于發展國家的平均水平;掌握并逐步實現對先進技術和工藝的自主控制,確保原子能的應用對各個經濟社會領域做出有效貢獻。
規劃還提出衛生、自然資源、農業、工業等領域的輻射和放射性同位素的發展和應用目標和任務。
關于核技術發展潛力、人力資源培訓、保障核安全等領域,到2030年的目標是對技術基礎設施進行調整和升級,滿足各行業、領域核技術研究、發展和應用的實踐要求和質量;提高原子能發展與應用和實施寧順核電站過程中核安全保障工作的技術支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