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與外交部與美國能源部共同簽署了韓美核出口及合作協議。此次協議的簽署標志著雙方在民用核領域合作的進一步深化。
在韓國方面,簽署者為產業通商資源部能源政策科長李浩賢和外交部全球多邊外交協調員權基煥;而在美國方面,簽署者則為能源部負責國際合作的助理國務卿安德魯·萊特(Andrew Light)和負責國際安全與防擴散的助理國務卿艾略特·康(Eliot Kang)。該諒解備忘錄的簽署儀式在產業通商資源部長官安德根和美國能源部長詹妮弗·格蘭霍姆的共同見證下完成。
該諒解備忘錄以兩國之間的長期伙伴關系為基礎,旨在提供一個合作框架,以擴大兩國在第三國民用核電發電方面的合作,并加強雙方對民用核技術的出口管制管理。此外,該諒解備忘錄還期望為兩國提供一條合作途徑,以有效應對核領域新技術的出現。
具體而言,該諒解備忘錄旨在重申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核合作原則,并在向第三國轉讓民用核技術時建立信息共享系統,從而加強兩國之間的出口管制合作。這一舉措將基于兩國作為“全球全面戰略聯盟”的深厚信任,促進兩國在未來全球市場上的互利合作。
往前追溯,美國和韓國在民用核領域的合作歷史可追溯至70多年前,1974年兩國簽訂了《韓美原子能協定》 。這一協定標志著雙方在民用核能領域的正式合作開始,并為后續的核能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礎。協定在2014年到期后,經過長達4年半的修訂談判,韓國外交部原子能合作大使樸魯壁和美國駐韓大使利珀特于2015年4月22日分別代表兩國在首爾草簽了《韓美原子能協定》修訂版,標志著修訂工作的完成。
2024年11月1日,美國和韓國簽署了《關于核出口與合作原則的諒解備忘錄》,旨在進一步推進兩國的民用核能合作。根據該備忘錄,美國和韓國重申了共同承諾,并加強了對民用核技術出口管制的管理,體現了雙方在核能合作領域的深化與拓展。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簽署的諒解備忘錄(MOU)正是對雙方于2024年11月達成的合作內容的最終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