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生態環境部公司部關于公開征求《研究堆營運單位核安全報告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指南主要以輕水型研究堆為例對《報告規定》的準則進行說明,對于其他類型研究堆,可根據準則要求并結合舉例進行具體判斷。
指南第三部分對《報告規定》第二條中所述各類報告的格式和內容進行了細化,第四部分對《報告規定》第十條建造事件報告準則進行了詳細解釋,第五部分對《報告規定》第十一條運行事件報告準則進行了詳細解釋。
公告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研究堆營運單位核安全報告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相關要求,進一步提高《研究堆營運單位核安全報告規定》的可執行性,我部組織起草了《研究堆營運單位核安全報告指南(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見附件1、2),現公開征求意見。相關內容可登錄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征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5年1月5日,有關意見和建議請書面反饋我部(電子文檔同時發至聯系人郵箱)。
聯系人:王金秋
電話:(010)65646120
傳真:(010)65646118
郵箱:fanyingdu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編:100006
附件:
3.征求意見反饋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