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非總統西里爾·拉馬福薩正式批準了《國家核監管機構修正案》,該法案旨在進一步加強南非的核安全監督體系,涵蓋從國防設施凈化到航空公司飛行員安全等多個領域。
據拉馬福薩的發言人文森特·馬格威尼亞介紹,該修正案對1999年頒布的《國家核監管法》進行了全面修訂,使其與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確定的現行國際監管最佳實踐保持一致。馬格威尼亞表示:“作為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創始成員國之一,以及國際原子能機構頒布的各項管理核安全的國際公約的簽署國,南非有必要與國際最佳實踐保持協調。”
修正案賦予了國家核監管機構額外的職能,包括對國防部隊設施、設備、機械和民用廢料的凈化、退役和關閉進行監管。同時,該法律還增加了新的定義,修改了某些定義,并刪除了過時的定義,以確保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國際最佳實踐相符。
馬格威尼亞強調,修正案授權監管機構進行監管監督,以提供核安全保障,確保南非國防軍指定用于民用的財產不會造成輻射危害。此外,該法案還授權監管機構對飛行高度49,000英尺以下的機組人員受到的宇宙輻射的職業暴露進行監管,進一步保障了航空安全。
除了上述內容,新法還規定了對監管機構事務的控制和管理,包括董事會任期和董事會委員會的設立,并擴大了未經監管機構授權不得開展的活動范圍。這些措施將有助于提高監管機構的效率和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考慮到外國軍隊向東道國披露海軍艦艇詳細信息的挑戰,修訂后的法律排除了《2002年國防法》的適用,該法原本涉及訪問南非的外國海軍艦艇的許可和檢查。這一調整將有利于簡化外國海軍艦艇的訪問程序,同時確保南非的核安全監督體系不受影響。
此次《國家核監管機構修正案》的批準,標志著南非在加強核安全監督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未來,南非將繼續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等國際組織保持合作,不斷提升核安全監管水平,為南非乃至全球的核安全事業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