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依法依規、周密部署,扎實推進運行許可證申請審評監督和審批工作。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組織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上海核安全審評中心共200余人成立聯合團隊,對《廣西防城港核電廠3、4號機組最終安全分析報告》等9份技術文件和5項首堆試驗程序等進行審評。加強對3號機組土建、安裝和調試等活動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組織協調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機生產力促進中心成立專項監督工作組,加強首堆調試監督檢查。此外,對3號機組建造期間發生的事件進行嚴格審評,確保相關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12月19日至23日,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組織開展了首次臨界核安全檢查。完成檢查提出的整改要求后,防城港核電廠3號機組于12月27日實現首次臨界。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將持續加強防城港核電廠3號機組帶核調試和運行的核安全監督,督促相關單位及時總結防城港核電廠3號機組首堆調試和運行經驗,舉一反三,完善工作機制,把經驗反饋落到實處,及時反饋到后續“華龍一號”核電項目建設中,推動“華龍一號”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