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標輻射安全隱患排查標準,緊盯違法違規問題推動整改
2021年,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華南監督站)繼續認真落實生態環境部對核與輻射安全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統籌推進、穩步實施例行檢查和隱患排查,嚴格按照排查標準,對涉嫌違法違規問題緊盯不放、一查到底,有力推動了問題整改。
在今年的檢查中,發現個別已持證核技術利用單位存在放射性物質操作場所產權轉移、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崗位長期空缺等不符合輻射安全許可證申領基本條件等問題后,華南監督站一是按照檢查程序要求,向單位負責人出具現場整改通知單,二是向生態環境部書面報告,尋求政策與法規層面的指導,三是受上級部門委托,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開展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取證工作。
在調查取證過程中,華南監督站立足于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按照現場調查的基本程序固化證據的同時,也積極主動向相關單位開展法規宣講,切實向單位負責人傳導監管壓力;在督促相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的同時,也積極促使其提高守法懂法意識,切實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在后續工作安排中,華南監督站將繼續以核與輻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目標為導向,以現場檢查為抓手,嚴密跟蹤突出問題和重要隱患,緊盯整改落實,全力筑牢和守護核與輻射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