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與輻射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環境保護的特殊領域,更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而輻射環境監測作為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無論是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指示, 還是生態文明建設和保護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眾的期盼,以及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要求,都表明輻射環境監測工作進入到了新的狀態,其發展勢在必行。
1 輻射環境監測的現狀
1.1 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核安全與輻射環境保護工作, 部分市州建立了輻射環境監測站,在輻射環境監測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以宜賓市為例,宜賓市輻射環境監測站始建于
2009 年,專職輻射監測人員 8 名,配備電離與電磁輻射監測等監測設備60 余臺,監測資質齊全,可開展x-γ 輻射劑量率、α、
β 表面污染等 13 項的監測業務,有效地為輻射安全監管提供了服務和保障。宜賓市輻射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水平,地下水及主城區飲用水、環境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濃度均處于正常水平;電磁環境水平符合公眾導出限值的要求,重點放射性污染源周圍環境放射性水平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1.2 輻射質量監測網絡基本形成
在原有的 3 個輻射環境自動監測點的基礎上,在徐州區、
臨港開發區增建了 2 個輻射空氣自動監測點,設備先進,能自動預警,多次為應對地震、水汛等自然災害提供了技術支持;在敘州區南岸城區,建設 2 個電磁輻射監測站,實時反映電磁環境質量現狀,不斷完善了地表水、飲用水、土壤、地下水監測點位,確保了輻射水、氣、土、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的全面和完整。
1.3 強化輻射監測提升服務水平
制定輻射監測方案,規范、科學地開展監測,及時提供監測報告。開展監督性監測和污染糾紛監測數,有效地為輻射安全監管提供了服務和保障。對轄區內核技術利用單位和重點、敏感輻射區域及點位開展輻射安全調查監測,監測成果匯總分析報市、縣兩級環保主管部門備案,確保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全面掌握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狀況。
1.4 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不斷增強
扎實做好輻射應急監測工作,積極參加省市的輻射專項應急演練,提升應急隊伍對突發輻射事故的處置應變能力。面對九寨溝、綿陽、興文、長寧地震和朝鮮核爆等突發事故,能順利完成應急監測工作,確保核輻射安全。
1.5 形式多樣開展宣貫核安全文化
結合“4.22 地球日”、“6.5 世界環境日”等,通過網絡、報紙、廣播和電視等新聞媒體,加大電離、電磁輻射安全與防護科普知識宣傳的力度,增強核技術利用單位及社會公眾核與輻射安全意識;組織監管、監測人員技術培訓,提高基層監管、
監測人員對核安全文化的認識,促進基層現場監管技術能力的提升,大力推進核安全文化的宣貫。
2 輻射環境監測存在的問題
2.1 人才隊伍建設亟待加強
自建站以來的編制數,至今未增加,編制數很難爭取,很大程度上限制能力提升和業務擴展,面向未來片區管理,能力不足的弱點尤為顯現;技術人才的短缺,也是面臨的嚴峻問題, 很缺乏對輻射監測設備運行維護、放射性監測數據分析梳理、放射性物質污染防護、輻射科研等都精通的技術性人才,這對輻射環境監測事業的創新發展無疑是不利的。
2.2 輻射監測能力建設有待提高
隨著核技術利用單位種類、數量增多,監測任務在不斷增加,輻射監測能力建設也就越顯薄弱,編制數量、業務用房、監測儀器設備、工作經費嚴重限制了能力提升。尤其是業務用房面積不足,設施不規范,嚴重制約了輻射監測站能力發展和為國家社會服務的能力。
2.3 核安全文化推進仍需持續用力
核與輻射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的社會化宣傳還不夠普及,核技術利用單位的核與輻射安全意識樹立不牢,法規制度落實不到位,從業人員培訓需要不斷加強;社會對核安全認識不足,了解不充分,部分公眾談核色變的情況依然存在。
2.4 電磁輻射污染引發公眾高度關注
伴有電磁輻射的設備日益增多,群眾對輸變電站、移動通信基站、廣播電視塔等產生電磁輻射的擔憂,特別是 5G 網絡的推廣,5G 基站密度遠超 4G 基站,涉及通信基站等電磁輻射的投訴和信訪將大幅增加。
2.5 輻射應急能力建設需要不斷加強
面對經濟發展和自然災害等突發情況,輻射應急監測能力還有很大提升空間。核與輻射事故應急監測方案需要不斷完善, 應急監測人員的培訓需要不斷加強,應急監測物資貯備缺乏,需要重點提升輻射事故應急保障工作。
2.6 強化輻射環境質量管理工作
質量體系符合(RB/T214-2017)和 ( 國市監檢測 [2018]245 號 ) 的相關規定,但是實驗室活動相關設施及環境條件的文件化規定、儀器設備標識使用、實驗室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差距。另外,對輻射監測技術和新標準及準則的學習、運用上需要加強。
3 輻射環境監測的發展與建議
3.1 加強輻射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能力建設是輻射站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輻射監測站資質齊全,能開展常規項目的監測。但是,與輻射環境管理的要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和人民群眾的訴求依然還存在較大的差距,因此要充分利用好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積極爭取各級財政資金,配置監測設備,完善業務用房和實驗室的建設,全面完成能力建設任務,提升輻射環境監測能力。
3.2 提升輻射環境監測人才隊伍素質
輻射環境監測人才隊伍的建設是輻射環境監測的核心和關鍵,只有不斷注入新的人才資源,才能保證監測事業的蓬勃發展。輻射監測站應利用《國家核安全法》的貫徹對核安全監測需求契機,積極爭取人員編制,突破人員瓶頸限制;應探索建立人力資源評估與績效考評機制,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敢作為、作風正的專業化監測技術人才隊伍,為輻射安全監管提供有力保障。
3.3 強化輻射事故應急監測能力
針對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輻射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應加強輻射環境應急監測能力,進一步做好應急監測物資、設備的儲備和更新,完善應急響應預案,強化應急監測培訓工作,積極組織開展應急監測演練,加強應急監測能力建設,做到一有輻射情況,人員拉得出、車輛開得動、設備能用得上、技術有保證,為核與輻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加強宣傳提高輻射防護意識
搜集、整理、制作核與輻射科普資料,強化核與輻射安全與防護知識的社會宣傳,通過網絡和新媒體平臺,廣泛宣傳普及輻射防護等方面的科學常識,為廣大公眾日益關注的電離、電磁輻射問題進行釋疑解惑,提高公眾對電離、電磁輻射的認知水平,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對核行業自身安全意識和安全行為進行全員培養,積極推動核安全文化宣貫推進行動,提升社會的安全意識。
3.5 完善質量體系建設
建立輻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網絡,完善質量保證、質量控制、質量監督等技術手段和管理制度,主動接受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評審,落實資質審查制度,加強對新進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嚴格執行上崗考核,持證上崗;對輻射環境監測實施全過程、全要素的管理;參加實驗室之間測量比對及標準溯源,保證監測數據和信息準確性和完整性。
3.6 推進科技創新工作
目前能完成輻射環境監測任務,但對于輻射監測數據本身的背景、相關性缺乏研究。因此,應圍繞放射性污染防治和輻射環境監測,開展區域地表水及地下水放射性調查方法研究和區域性電磁環境調查及監測方法研究工作,為后續開展取樣監測和重點區域電磁環境監測提供技術支撐。
4 結語
當前經濟、社會形勢日新月異,核與輻射安全監測工作挑戰與機遇并存。輻射環境監測站應認清形勢,把握機遇,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堅定信心,找準目標,開拓進取, 務實工作,完善輻射監測體系,加強監測能力,強化監測質量, 擴展監測領域,為確保核與輻射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做出更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1] 劉華 . 我國輻射環境監測的現狀與發展 [A]. 全國放射性流出物和環境監測與評價研討會論文匯編 2003[C].
[2]GB 18871 - 2002,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