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在省級、州市級以及縣級層面實施改建、擴建和新建傳染病醫院,對距離州、市主城區較遠的98個縣、市、區人民醫院感染性疾病科進行規范和提升。堅持“平戰結合、重在應急、統一管理”的原則,計劃投資54.1億元,總投資超過65億元。其中,基本建設37.25億元,設備配置6.21億元,負壓病房及重癥監護病房建設10.64億元。
在設備配置方面,以基本滿足重大傳染性疾病診治為原則進行配備,主要設備有計算機X射線斷層攝影機(CT)、直接數字化X射線攝影機(DR)、呼吸機、全自動生化儀、結核檢測設備等。
《方案》還要求各地要加快項目審批進度,落實項目用地,確保項目盡快落地;要加強人才隊伍和學科建設,大力培養、引進專業技術人才,提前儲備人才;要建立健全運行機制,強化綜合醫院的帶動作用,確保傳染病醫院(院區)和感染性疾病科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