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最高法院正在審議一項關于是否在德克薩斯州和新墨西哥州農村地區建立臨時核廢料儲存設施的計劃,此舉引發了關于安全性、成本以及長期推遲的永久解決方案的廣泛爭議。
據美聯社報道,美國各地現有和以前的核電站現場堆積著大約10萬噸(9萬公噸)的廢燃料棒,這些廢燃料棒部分可追溯至20世紀80年代。每年,庫存量還會增加2000多噸(1800公噸),但至今仍未確定最終的儲存地點。內華達州尤卡山的擬議國家儲存地點因當地民眾的強烈反對而被擱置,導致聯邦機構不得不尋找臨時替代方案。
周三,最高法院法官們聽取了一起案件的辯論,該案件涉及核管理委員會(NRC)和一家負責臨時設施許可的公司。該許可證將允許在兩個地點進行為期40年的儲存,且可能再延長40年:一個位于德克薩斯州安德魯斯縣,另一個位于新墨西哥州卡爾斯巴德附近。然而,這一計劃遭到了德克薩斯州共和黨州長格雷格·阿博特和新墨西哥州民主黨州長米歇爾·盧漢·格里沙姆的反對,體現了跨黨派的廣泛抵制。
此前,美國第五巡回上訴法院裁定,NRC無權為德克薩斯州的核設施頒發許可證。如果維持原判,該裁決也將影響距離該設施僅65公里(40英里)的新墨西哥州擬建核設施。
在辯論中,幾位最高法院法官對“臨時”地點有效儲存放射性廢物數十年的合理性表示質疑。“在我看來,這聽起來不太臨時,”尼爾·戈薩奇法官評論道。他還對將廢核燃料固定在石油和天然氣產區表示擔憂。然而,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大法官則強調,廢物需要在可預見的未來存放在某個地方,并認為即使解決方案需要數十年才能出現,它仍然是暫時的。
司法部律師馬爾科姆·斯圖爾特表示,將廢燃料棒集中存放在一兩個地點比在全國多個地點存放更安全、更劃算。美國核管理委員會也強調了這些臨時場址的緊迫性,因為現有核電站的場址存儲空間即將用盡。
反對者指出,2022年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要求國會在聯邦機構監管“具有重大全國意義”的事務之前授予明確權力。第五巡回上訴法院在對德克薩斯州的裁決中援引了這一“重大問題”原則,認為核廢料儲存具有足夠的分量,值得國會直接采取行動。然而,司法部反駁說,NRC對核廢料的監督可以追溯到1954年的《原子能法》,這表明長期存在的先例支持NRC的作用。
另一個爭論點是,德克薩斯州、新墨西哥州和一家私營能源公司是否因未充分參與委員會程序而喪失了反對NRC許可程序的權利。丹佛和華盛頓的另外兩個上訴法院在類似挑戰中站在了該機構一邊,但第五巡回法院持不同立場。
塞繆爾·阿利托法官懷疑,建立臨時地點是否會消除建立永久性深層儲存設施的動機。當被問及時間表時,負責該項目的公司律師承認無法給出確切日期。預計最高法院將于6月底做出裁決。如果法官推翻第五巡回法院的裁決,可能會批準在德克薩斯州和新墨西哥州設立有爭議的核廢料儲存地點,這可能會重塑美國處理核廢料的方式,至少在未來幾十年內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