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態環境部核電安全監管司(以下簡稱核二司)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完成全面加強核電行業核安全管理專項行動,發布《研究堆營運單位核安全報告規定》等文件,強化首堆新堆監管,保障重點項目高質量投運,開展監管關注度分級,推動逐步建立核電健康檔案,有效運轉核電堆型監管專班,相關研究堆消缺改造取得積極進展,依法開展5項行政處罰,有效運轉經驗反饋集中分析、重要異常定期篩選分析討論等重要機制。
2025年,核二司將深入分析核事業發展和核安全工作新形勢,準確把握核安全監管的新要求、新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增強風險意識,強化底線思維、極限思維,保持知重負重、直面挑戰的昂揚斗志,發揚“嚴慎細實”的工作作風,持續推動涉核企業有效落實核安全責任,積極推進“三位一體”監管體系建設,抓緊完善法規標準和監管文件體系,深入推進監管方式改進優化,著力強化在建擬建核電廠和研究堆審評監督,嚴格做好運行核電廠和研究堆監管,持續提升經驗反饋工作成效,不斷深化核安全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