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核安全監管防線
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主任 李京喜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必須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把維護國家安全貫穿黨和國家工作各方面全過程,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這為進一步做好核安全監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
一是守正創新、固本強基,筑牢核安全監管防線。一要壓實營運單位核安全主體責任,督促營運單位樹牢核安全底線思維,層層壓緊安全生產責任,防范各種“黑天鵝”“灰犀牛”事件。二要創新核安全監管方式,持續完善核安全監管文件體系,規范重大核安全行政決策程序,優化核安全依法決策機制,推進分類監管。三要建立內部監督機制,建立健全權責明晰的執法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機制。
二是積極探索,不斷強化核安全文化建設。一要做好核安全文化建設“引擎”,與各營運單位、工程建設單位“結對子”,共同提高。二要創新機制,與營運單位聯合成立核安全文化推進工作室,面向營運單位管理層和執行層打造全新平臺機制。三要廣泛開展“核安全文化進班組”活動,讓核安全文化深入基層、扎根一線。
三是凝心聚力,打造核安全鐵軍。一要發揮好換料大修監督、調試監督等黨員攻堅隊作用,梳理監督的重點、難點、堵點,攻堅克難。二要做好核安全問題研討、關鍵環節風險梳理以及監督技術見解編制“三件事情”,著力解決發現問題能力、獨立思考能力以及現場監督經驗不足“三個問題”。三要持續完善專項組建設,發揮專項組統籌協調作用,集中力量做好換料大修、華龍調試、冷源安全保障等重點工作。